为做好专利证书归档工作,现决定收取2023年授权的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证书(专利清单详见附件1),具体通知如下:
1、国内外发明专利证书均提交电子版,并按附件1中专利顺序以“序号-第一发明人姓名-专利名称”的格式进行命名,其中“序号”按照附件1中“序号”一列的格式进行填写(附件1中已提供证书的文件名称,可直接使用);
2、对于国外专利,如果专利权人、发明人等信息在证书上已有体现,则只需提交证书页;如果没有体现,则需同时提供授权公告文本扉页;
3、已经转让的专利无需再次报送;
4、请各发明人于2024年7月18日前,将符合条件的专利证书提交至科研秘书处,由科研秘书汇总报送至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,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。
5、提交方式请点击如下链接:
【腾讯文档】2023年授权的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国内外发明专利
https://docs.qq.com/form/page/DZVppdU1ZZElKSkxr